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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安区住建局信息公开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辽源市西安区人民大街5834号,邮编:136200,电话:0437-363720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西安区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2024年,区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企业、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领导,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收集、上传发布等日常工作。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收到公民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按规范要求及时予以答复。
  (三)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我局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及时受理和处理公众的投诉和举报。同时,我局还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
  (四)全力提升工作能力。我局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我局还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 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由于工作量大、人员紧张等原因,部分信息公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2. 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和全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3.加强信息更新和发布: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确保各类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布到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上。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我局2024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4年,我局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督办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辽源市西安区住建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