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 

西安区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安区住建局信息公开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辽源市西安区人民大街5834号,邮编:136200,电话:0437-363720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西安区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区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载体,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领导,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由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收集、上传发布等日常工作。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收到公民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规范要求及时予以答复。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准备、形式格式符合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把关,按照上级关于政务新媒体管理的文件要求,对信息发布内容上传平台审核,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
  (五)全力做好宣传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2023年度区住建局建立起职责明确的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局内各项事务繁忙,工作人员是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不能全面系统的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3.西安区住建局将进一步完善本部门本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我局2023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我局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督办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