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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9    点击数:

  西安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西安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公布西安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西安区司法局,联系电话:3635352,办公室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5858号,邮政编码:136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相关单位的有力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等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同时,为进一步传递好西安区法治建设好声音,营造我区法治建设良好氛围,2023年在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开设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投诉举报电话等专栏。截止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区司法局机构设置、职能简介、领导简介、法治政府年度报告、部门活动、年度报告等政务信息32条。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区司法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围绕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文件2个。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度我局未接到书面或者电话等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发布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认真进行编写、校对,对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合规、准确无误。全年未收到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等工作。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级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局“青年干部”干部理论学习课程当中,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新《条例》的主动性、自觉性。同时,通过“法治西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内容,不断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和公信力,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文件内容不够细致,语言使用不够准确;由于今年系统进行维护,部分信息没有及时进行更新。

  改进情况:一方面开展了政务信息大整顿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将政务信息编写工作纳入到全局业务培训过程中。开展“双三审”模式,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的整体把握。另一方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了系统及相关配置,及时补更了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基层和群众关心、涉及基层和群众利益的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及时解读,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二是强化了业务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三是强化监管,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事前布置、事中督促、事后检查,监管工作一抓到底。

  西安区司法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