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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西安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9    点击数:

2022年,西安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在公开的深度、广度和推进力度上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本报告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办公室地址:人民大街5858号,邮政编码:36200、联系电话:3635352。

一、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2022年,西安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度中心和重点工作,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把握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和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复议、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和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局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基础信息公开” “新闻发布”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等方面为重点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各类政府信息。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通过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考评等方面的程序,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公开服务指南等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二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巩固和完善政务公开渠道,结合公示栏、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数量、质量和及时性不断提升。同时,在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全面公布机构概况、部门文件等信息,及时公布财务收支预算、行政职权目录及相关办事流程等,促进社会群众全面了解监督司法行政工作。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我局重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处理申请工作。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仅重视提高信息数量,更注重提高信息质量,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会议,并对测评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整改。我局在2022年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在知民情、汇民智、解民忧方面的重要作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满足公众对信息量的需求,丰富栏目信息内容,整合分类各种信息,及时准确更新发布,力使每一条信息都能发挥其价值。 

 

(五)全力做好宣传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针对我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信息发布,加强网上报送信息审批制度建设,凡报送公开的信息,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把握不准,存在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和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问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身兼数职,难以集中精力推进各项工作,专业水平、理论水平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加强对信息发布保密相关文件的学习,增强责任意识;二加大力度,发布及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公开;三是确定专职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通过参加政务局组织的专业培训与学习《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参考资料》,提高信息公开的专业水平与政策解读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切实加强政府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栏目和公开指南,加强对网管人员的技能培训,增强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西安区司法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