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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西安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引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起草单位办公地址:辽源市西安区西安新苑7号楼1-2层;邮政编码:136200;联系电话:0437-363771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西安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围绕民政核心业务,统筹推进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2025年,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修订完善《西安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公开范围、流程和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聚焦民政领域重点工作,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服务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梳理主动公开信息清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服务指南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7条,其中政策文件类5条、工作动态类22条,确保公开信息权威、准确、实用。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环节要求,建立健全申请办理台账,确保每件申请都能得到及时、规范回应。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超期答复、答复不规范等情况。同时,加强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分析研判,总结共性问题,为优化主动公开内容提供参考。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以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为核心,及时更新过期信息、补充缺失内容,确保平台内容准确无误、更新及时进一步提升了公开平台的实用性和便捷性。

(五)全力做好宣传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加强《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提升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全年组织专题培训1次,覆盖干部职工20人次。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考核结果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倒逼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主动公开信息多集中于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基础层面,对政策解读、数据剖析、案例解读等深层次内容挖掘不够,难以满足群众多样化信息需求。二是业务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条例》理解不够透彻,信息公开范围界定、答复规范等业务能力不足,缺乏系统专业培训。

(二)改进情况。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群众关切,梳理民政领域重点公开事项清单,增加政策解读、办事流程指引、典型案例等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的可读性和实用性。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将《条例》及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纳入干部职工常态化培训内容,通过专题讲座、案例研讨、实操演练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西安区民政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逐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将政务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工作要点明确的公开任务全部完成。全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特殊报告的事项。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