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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辽源市西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存在问题及改进事项、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结合2023年辽源市西安区(镇)、街道、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辽源市西安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37-3635222;邮编:136200;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6171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西安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拓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加大政府信息源头管理、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截至目前,全区共发布信息1591条。其中,公开发布政务“五公开”信息163条,基础平台信息352条、政务信息620条、重点领域信息152条,政务动态信息304条。

  (一)强化组织领导

  统筹对全区各信息公开主体提出工作要求,按照“主要领导了解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发挥监督作用,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定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区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提高。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二)拓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财政收支、会议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着重公开疫情防控、便民服务,不断拓宽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保障群众知情权。

  (三)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确保受理渠道畅通,依法依规做好答复,提升群众满意度。全年,全区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上一年度结转1件。目前已办结8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5件,不予处理1件。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均已规范答复。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

  全区各单位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做好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管理工作,公开属性确定工作与公文发布程序同步开展。

  (五)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重点对网站版面设计、布局以及栏目的整合、撤销、新增进行规范,突出具有特色的专题专栏,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信息。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窗口防疫工作,进门前测量体温、扫码登记,人员主动引导、热情真诚,查阅文件摆放有序、干净整齐,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整体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拓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群众知情权意识还有待通过广泛宣传和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落实各相关单位责任,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和利于监督”的原则,提高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和规范性。

  二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重点解决好公开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发布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三是不断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工作培训、督察工作,保证各项制度有序进行。

  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努力形成各级干部大力抓政务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务公开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区按照省、市政府关于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要求,积极完成国家和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考核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重点做好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会议决策预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民心热线回应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工作,不断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2023年,西安区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